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管爱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赣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邓跃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本报告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较年初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元

3.1.2本报告期合并利润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3.1.3本报告期合并现金流量表变化情况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9年6月3日起停牌。

2019年6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控股股东中再生的全资子公司中再控股持有的山东中再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和中再控股等持有的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同时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20%的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公司股票自2019年6月18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发出召开审议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公司于2019年7月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95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进行了审阅,需要公司就相关问题作进一步说明和补充披露,并进行书面回复。

因尚未完成对上述问询的回复,公司于2019年7月6日、7月12日先后两次发出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通知,此次股东大会计划延期至2019年7月30日召开。

2019年7月2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就上述《问询函》的回复及相关中介机构的意见。

鉴于发现部分本次重组相关人员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就此类情形的核实工作量较大,相关自查工作正在进行中,自查报告及中介机构核查意见尚未披露,后续公司可能根据核查情况对交易方案进行调整,当前交易方案审议条件尚未完全成熟,公司决定取消原计划于2019年7月30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与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相关工作,上述本次重组仍然存在不确定性。

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中再生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中再生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