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綿陽7月20日音讯(總臺央廣記者管昕)33歲男人張某雲為求一夜暴富,以合法公司為掩護,招募很多“話務員”,編織起跨四川、福建、河北三省的“手機消費積分兌換獎品”電信詐騙網,在短短的三個月內,騙取數千名受害人價值1000萬元的10億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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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一年的縝密偵查,近来,四川綿陽涪城警方對該詐騙團夥進行瞭全鏈條打擊,最終成功偵破一同特大電信網絡詐騙案子,抓獲違法违法嫌疑人164名,扣押涉案電腦400多臺、手機178部。這起新式電信詐騙案子呈現出哪些新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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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代號為“7.7”專案的收網行動中,幾百名全部武裝的公安民警來到位於四川綿陽城區中心地段的涪城路一處商業大廈,包圍瞭該大廈內的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老板張某雲,總經理徐某,以及正在拓宽“手機積分兌獎”業務的員工,共計65名違法违法嫌疑人被警方操控。公安機關依法扣押這傢公司涉案電腦200多臺,凍結涉案資金3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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綿陽市公安局涪城區分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周翔說,起先偵辦該案子時,並沒有想到涉案人員規模及范圍會這麼大。“因為我們接的線索便是一個點。比方說覺得某個人很可疑,接到線索,我們公安機關有自己的判斷,經過初期的偵查,然後就發現這個點帶瞭很大的一個面出來。”他說。
與此同時,綿陽警方還同步展開抓捕行動,將這傢公司的廣元分公司和在西昌市的下線公司一舉搗毀,抓獲違法违法嫌疑人58名。周翔說,別的詐騙團夥大多騙的是錢,而他們騙的是電信誉戶的手機消費積分。他說:“進來之後就發現這夥人的詐騙方法和我們往常老百姓認為的詐騙方法,包含我們在辦案中間接觸到的電信詐騙方法是有很大區別的。不是直接騙錢,而是騙和公民幣有平等價值的虛擬積分。”
警方介紹,2020年3月,張某雲發現手機用戶的積分可用於兌換某移動商城平臺的電子券,而國內的一傢電信運營商則會依照“電子券”數量每月開展結算。
張某雲通過朋友打聽到,福建省廈門市一傢科技公司正在署理兩個移動商城平臺的手機積分兌換業務。該公司能够幫助客戶將兌換好的電子券發送到某電信運營商的結算平臺上,然後每月就會得到相應的現金返還。經過屡次聯系,張某雲成功讓自己的公司成瞭廈門這傢科技公司的下線。周翔說:“他們主要是通過上遊公司來實施詐騙。這個上遊公司和運營商的積分商城是有協議的,便是署理積分商城裡面貨品的。他們就通過移動積分商城和運營商的相關缝隙來進行兌換,兌換之後,署理商不會給客戶發貨,可是積分商城和署理商有個結算。”
這隻是违法嫌疑人能够使用的缝隙之一。重要的是,大多數受害的電信誉戶對此渾然不知,也並不介意手機消費積分有多少,能够兌換什麼檔次的物品。這也讓违法嫌疑人鉆瞭空子。周翔介紹:“他就使用老百姓不知道,通過虛構身份,他也告訴你這個積分能够換東西,可是他給你換的積分脑筋價值明顯低於你手機消費積分價值。然後就套取你的碼,再去運營商的官方商城上面換取對應的換取價值更高的東西。他給你寄的東西基本上都是你積分價值的20%,最多不超過30%。”
比方,假如一名客戶手機積分被他們兌換成價值100元的電子券,但最後寄到客戶手中的小禮品隻是價值10多元的“三無”產品。手機用戶不會知道,自己的電子券被人掉瞭包。
周翔說,積分兌換的價格差便是詐騙團夥牟利的來源。但高超的是,沒有受害人介意,更不會選擇報案。這也是此案偵查中遇到的難題之一。
“我們在全國沒找到一同被害人的報案。我們公安機關辦案必須要對應到受害人,找受害人的工作量挺大的。在抓捕的時候,發現團夥挺龐大,他的公司裡面人員流動也挺大,案子事實和作案嫌疑人固定起來,這也是一個很大的困難。第三個便是相關的法令適用問題,我們現在基本上都解決瞭。”周翔表明。
警方介紹,到該公司應聘的“話務員”上崗前必須經過嚴格培訓,公司管理人員會給他們發放一份“話術單”,要求他們背熟,再假充某電信客服,撒網式隨機撥打手機用戶電話尋找合適的目標。有話務員每天要撥打近500個電話,誘使客戶用話費積分兌換禮品。
周翔說,在刑事偵查中,他們發現,電信公司有“內鬼”。“因為他要詐騙,所以必須要知道詐騙對象的電話號碼是多少,有多少積分。比方這些來源可能是由通訊公司的人員給他供给的,對於這些‘內鬼’,我們就以不合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進行打擊處理。”
警方通過查詢該公司資金流水,並輔以某電信運營商的積分兌換賬單,在2020年4月初到7月案發前的短短3個多月時間裡,該團夥就完结瞭10億積分的兌換,折合公民幣1000萬元,上當受騙的群眾有數千人,除掉購買廉價禮品和“話務員”工資,該團夥每月獲利200萬元。
隨著案子偵辦的深化,警方發現涉案公司在四川、福建、河北等地編織起一個巨大的電詐網絡,“生意”越做越大。在廈門“上線”的支持下,張某雲公司的“業務”范圍不僅拓宽到瞭四川內的廣元、西昌等地,還在千裡之外的河北省發展瞭兩個下線“协作夥伴”。
周翔表明,這一電信詐騙手法對受害人個人來說損失不大,但對打擊新式违法,特别避免這一詐騙手法進一步在社會上延伸有較粗心義。他說:“對於新式违法裡面的新式违法,因為有些不法分子肯定要探究怎麼來鉆法令的缝隙,想著怎樣用最小的违法本钱得到最大的不合法收益,所以我覺得我們把這一個詐騙公司打掉,對整個社會環境來說是很有利處的。”
现在,相關司法程序正在有序推進,违法嫌疑人正分批被提起公訴。曾署理過多起電信詐騙案子的喬烽律師認為,根據相關法令,本案中的詐騙违法數額已經到達特別巨大的法定標準,對於主犯應當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還應當並處罰金或许沒收財產。對於此案的社會價值,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教授謝澍認為:“首先是告訴大傢這類违法是一類新式的詐騙方式,顯然是應該入罪的,應該進行打擊的,以及這類违法在沒有被害人報警的情況下,怎麼樣進行偵破,怎麼樣進行打擊,避免這樣一種新式騙局變成一個全國普遍性的套路。我覺得最大的意義不僅是這個案子自身,它還有一個預防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