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087 證券簡稱:甘李藥業 布告編號:2021-062

甘肅獨一味生物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甘肅獨一味生物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會、全體董事及相關股東保證本布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许严重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公民幣分量?公民幣分量

重要內容提示:

賢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賢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大股東持股的根本情況:到本次減持計劃发表之日,GS Direct,L.L.C.(以下簡稱“GS Direct”)持有公司23,285,889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15%,北京寬街博華投資中心(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寬街博華”)持有公司16,451,341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93%。寬街博華與GS Direct的實際操控人均為The Goldman Sachs Group,Inc.(高盛集團),兩個主體為共同行動人。

● 会集競價減持計劃的實施結果情況:2021年6月29日,公司发表瞭《甘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会集競價減持股份計劃布告》,寬街博華和GS Direct擬通過会集競價买卖方法合計減持數量不超過5,615,400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減持區間為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10月19日。到本布告发表日,本次減持計劃发表的減持區間屆滿,寬街博華和GS Direct通過会集競價方法減持瞭公司股份2,438,600股,減持計劃已實施完畢。

一、 会集競價減持主體減持前根本情況

上述減持主體存在共同行動人:

二、 会集競價減持計劃的實施結果

(一) 大股東及董監高因以下事項发表会集競價減持計劃實施結果:

发表的減持時間區間屆滿

(二) 本次實際減持情況與此前发表的減持計劃、承諾是否共同 √是 □否

(三) 減持時間區間屆滿,是否未實施減持 □未實施 √已實施

(四) 實際減持是否未達到減持計劃最低減持數量(份额) □未達到 √已達到

(五) 是否提早終止減持計劃 □是 √否

特此布告。

甘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10/20

證券代碼:603087 證券簡稱:甘李藥業 布告編號:2021-060

甘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布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布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许严重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 會議召開和到会情況

(二) 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北京市通州區漷縣鎮南鳳西一路8號二層會議室

(三) 到会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四) 表決方法是否契合《公司法》及《公司规章》的規定,大會掌管情況等。

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招集,會議招集與召開程序契合《中華公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本公司规章的相關規定,合法有用。依據本公司规章的規定,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長甘忠如先生掌管。

(五) 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到会情況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到会7人,公司獨立董事何艷青、孫彥因公務未能到会本次會議;

2、 公司在任監事3人,到会3人;

3、 董事會秘書鄒蓉女士到会會議;其他部分高管列席會議。

二、 議案審議情況

(一) 非累積投票議案

1、 議案名稱:關於《甘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2、 議案名稱:關於《甘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查核浓艳辦法》的議案

3、 議案名稱: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

(二) 触及严重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三) 關於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1、2、3均為特別決議案,已獲得到会會議股東或股東代表所持有用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三、 律師見證情況

1、 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所

律師:王冰、姚陽光

2、 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上述兩位見證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招集和召開程序、招集人資格、到会會議人員資格、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等相關事宜契合法令、法規和公司规章的規定。公司本次股東大會決議合法有用。

四、 備查文件目錄

1、 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 經見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並加蓋公章的法令意見書;

甘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0日

證券代碼:603087 證券簡稱:甘李藥業 布告編號:2021-061

甘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

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

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浓艳辦法》《上市公司信息发表浓艳辦法》等法令、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要求,甘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嚴格恪守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浓艳制度》的規定,針對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激勵計劃”)采纳瞭充沛必要的保密办法,同時對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進行瞭必要登記。

公司於2021年9月27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瞭《甘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摘要(“本次激勵計劃”)、《甘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查核浓艳辦法》,並於2021年9月28日於上海證券买卖所網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體发表瞭相關布告。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浓艳辦法》的有關規定,公司對本次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勵計劃布告前6個月內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進行自查,具體情況如下:

一、核对程序及范圍

1、核对對象為本次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均填報瞭《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表》;

3、本公司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对對象在激勵計劃初次公開发表前六個月(即2021年3月28日至2021年9月27日)買賣本公司股票情況進行瞭查詢確認,並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瞭查詢證明。

二、核对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說明

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於2021年9月30日出具的《股東股份變更明細清單》,在本次自查期間內,除下表列示的人員外,其餘核对對象在自查期間內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前述核对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如下:

公司根據上述核对對象買賣公司股票的記錄,並結合公司籌劃並實施本次激勵計劃的相關進程,對上述人員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進行瞭核对:

1、公司在策劃本次激勵計劃的過程中,嚴格依照《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浓艳辦法》《上市公司信息发表浓艳辦法》等法令法規及公司內部保密制度的規定,限制參與策劃討論的人員范圍,采纳瞭相應保密办法並對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進行瞭登記。在公司發佈本次激勵計劃相關布告前,未發現存在信息走漏的景象。

2、根據上表所列示人員出具的書面確認,其在買賣公司股票前,並未知悉本次激勵計劃的實施時間、具體计划、查核指標等相關信息,其自己知悉本次股權激勵事項後,未向任何人員泄漏且未有任何人員向其泄漏本次激勵計劃的相關信息,其在自查期間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系基於本身對二級市場买卖情況的剖析判斷及個人資金组织而進行的,未受知悉公司或许實施本次激勵計劃相關信息的影響,不存在使用本次激勵計劃內幕信息進行股票买卖謀利的景象。

三、結論

經核对,公司在策劃本次激勵計劃的過程中,嚴格依照《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浓艳辦法》《上市公司信息发表浓艳辦法》等法令法規及公司內部保密制度的規定,限制參與策劃討論的人員范圍,采纳瞭相應保密办法並對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進行瞭登記。在公司發佈本次激勵計劃相關布告前,未發現存在信息走漏的景象。在本次激勵計劃草案初次公開发表前六個月內,未發現內幕信息知情人使用本次激勵計劃有關內幕信息進行股票買賣的行為或走漏本次激勵計劃有關內幕信息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