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10月18日电 18日骆驼股份股票,上交地点官网发布一则揭露斥责决议。上交所指出骆驼股份股票,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骆驼股份股票:骆驼股份)时任副总裁杨诗军违规减持438万股公司股票,对其予以揭露斥责,将该纪律处置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并计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上交所表明,经查明,到2018年12月31日,骆驼股份时任副总裁杨诗军持有公司股份216056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杨诗军于2018年8月29日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依据公司招股阐明书,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档管理人员的杨诗军揭露许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越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申报离任后12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在申报离任12个月后的12个月内经过证券买卖所挂牌买卖出售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份额不超越50%。但2019年3月4日至7月18日间,杨诗军连续经过会集竞价买卖方式算计减持4380944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5%,成交金额算计达5794.57万元,违背了其在招股阐明书中做出的“申报离任后12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的许诺。
杨诗军提出异议称,减持行为出于个人资金需求,且许诺在离任满12个月之前不再呈现相似违规行为,恳请从轻处置。上交所以为,杨诗军辩称的减持动机和许诺不再呈现相似行为等理由并不影响对其前期违规行为的确定,不能作为革除或减轻职责的理由。
综上,公司时任副总裁杨诗军在申报离任后12个月内转让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且违规减持数量巨大,违背其于公司初次揭露发行时做出的揭露许诺。上述行为违背《上海证券买卖所股票上市规矩》(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矩》)第 11.12.1 条等相关规定。
上交所表明,鉴于前述违规现实和情节,经上交所纪律处置委员会审阅经过,依据《股票上市规矩》第 17.3 条和《上海证券买卖所纪律处置和监管办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出如下纪律处置决议:对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裁杨诗军予以揭露斥责。

关于上述纪律处置,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当事人如对上述揭露斥责的纪律处置决议不服,可于15个买卖日内向上交所请求复核,复核期间不中止本决议的实行。
上交所指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应当引以为戒,在从事证券买卖等活动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所事务规矩,自觉保护证券市场秩序,仔细实行信息发表责任,活跃合作上市公司做好信息发表作业。
材料显现,骆驼股份成立于1994年7月,为一家专业从事先进电池研制、出产、出售、收回的综合性高薪技术企业。首要从事蓄电池的制作和出售,首要产品是用于轿车起动、电动路途车辆牵引、电动助力车动力用的铅酸蓄电池。(中新经纬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