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华昌(300278.SZ)公告,2021年11月18日,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十堰中院”)裁决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请求,依据相关规则,公司股票被叠加施行标准类退市危险警示。
2021年12月31日,十堰中院裁决华昌达重整方案履行结束,并完结华昌达重整程序;公司管理人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重整方案履行情况的监督陈述》,湖北金卫(十堰)律师事务所出具了《重整方案履行结束的专项法律意见书》。依据《上市规矩》第10.4.14条的规则,公司已于2022年1月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请求吊销标准类退市危险警示景象。2022年1月1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阅经过公司吊销标准类退市危险警示景象。
此外,因公司2020年度审计陈述显现公司2020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交易已被施行财政类退市危险警示,此次虽吊销标准类退市危险警示景象,但公司触及财政类退市危险警示景象坚持不变,公司股票交易仍坚持退市危险警示状况,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华昌”,股票代码仍为“300278”,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无需停牌。

